購買國債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1、購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國債
貸:銀行存款
2、收回本金和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國債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是短期持有國債賺取差價應當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購買國債應當是持有到期,應當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
代發國債的手續費應該怎麽繳稅呢?
根據財稅字[2000]191號通知明確規定:“銀行代發行國債取得的手續費收入,由各銀行總行按向財政部收取的手續費全額繳納營業稅,對各分支機構來自於上級行的手續費收入不再征收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國債手續費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257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金融機構代發行國債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屬於應稅收入範圍,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妳支行代發行的國債從上級行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在總行已繳納營業稅,並不是免稅,而是對壹筆收入不重復征稅,國稅機關要求對此筆收入做納稅調整,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做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