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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巴基斯坦報稅的相關手續有哪些

巴基斯坦政府規定,企業需在每月15日前上報並繳納上壹月份的銷售稅、聯邦消費稅(FED)等。進(出)口稅費應在貨物進(出)口之日起15天內完成上報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則在本年末申報並繳納。

報稅渠道

巴基斯坦的報稅渠道比較靈活,企業可以選擇自行申報、通過業主代扣或者通過當地會計師事務所代為申報。

報稅手續

巴基斯坦的報稅手續較簡單,企業按規定填寫報稅單,提供相關文件,繳納稅款後,稅務部門即出具完稅證明。

報稅資料

企業向當地稅務機構報稅時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稅務報表、企業稅號文件、報稅單等。另外,當地稅務機構每年不定期抽查企業相關會計憑證和單據是否與上述文件相符。

巴基斯坦主要稅收政策

(1)企業稅率:國有企業35%(含附加費);其他企業45%(含附加費);金融企業50%(含附加費)。

(2)代扣所得稅:對合同金額在3千萬盧比以下的,適用5-7%的稅率;在3千萬盧比以上的,適用6-8%的稅率;對支付貨款金額征收1-5%。

(3)銷售稅:銷售稅稅率是15%,190種工業用品是按20%的稅率征稅。

(4)消費稅:16種本地產品和14種進口產品應按不同稅率繳納中央消費稅;對電話、電傳、國內航空和鐵路旅行、國內航空貨運等服務業按5-20%的稅率繳納中央消費稅。

(5)外國公司利潤匯出稅:外國公司以股息和紅利的方式將利潤匯回國內的,應按照與不同國家簽定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規定的稅率來進行。按照中國與巴基斯坦簽定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第10條,紅利匯回的稅率不應超過紅利額的10%。

(6)稅收和關稅優惠政策:每財年均會更新,條文繁多。

參考來源:中華人民***和國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