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賬簿
(1)偽造會計憑證,是指以虛假經濟業務或者資金往來為前提,編制虛假的會計會計憑證的行為。 主要表現有: ①偽造根本不存在的經濟事項的原始憑證; ②以存在的會計經濟事項為基礎,用誇大、縮小或隱匿事實的手法進行偽造原始憑證,如制作假發貨票、假收據、假工資表等假的原始憑證; ③由於會計人員審核不嚴或玩忽職守、喪失原則,以偽造的原始憑證為基礎,填制記賬憑證,如根據假發票憑空編制記賬憑證的行為等; (2)變造會計憑證,是指利用塗改、拼接、挖補或者其他方法,改變會計憑證的真實內容的行為。 主要表現為: ①塗改原始憑證中的日期、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 ②利用計算機、復印機等先進工具,對原始憑證進行二次處理; ③由於會計人員審核不嚴或玩忽職守、喪失原則,以變造的原始憑證為基礎,填制記賬憑證,如根據塗改後的發票編制記賬憑證的行為等。 (3)偽造會計賬簿,是指不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偽造或者變造的虛假會計憑證填制會計賬簿,或者不按要求記賬,或者對內和對外采用不同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計算依據登記會計賬簿的手段,制造虛假的會計賬簿的行為。 (4)變造會計賬簿,是指利用塗改、拼接、挖補或者其他手段改變會計賬簿的真實內容的行為。 如改變會計賬簿所記錄的日期、單位名稱、摘要、數量、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