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
壹.概述
(壹)為規範小企業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籌集外資的小型企業。本制度所稱不對外募集資金的小型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的小型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和合夥形式設立的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本制度核算的小企業不能選擇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不能選擇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2.在集團公司內母公司和子公司屬於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壹會計政策和合並報表,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本制度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應轉換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因經營規模變化連續三年達不到小企業標準的,應轉入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
(4)小企業可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按照基本會計準則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賬,會計期末應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根據公歷起止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8)小企業會計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擇其中壹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相關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相關的賬戶均應按照業務發生時或當期期初的匯率折算。期末,小企業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按期末匯率折算成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
(10)小企業會計記錄應當用中文書寫。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也可以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
(十壹)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各期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或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遲。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易於理解和使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者應當承擔的已實現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本期已經收付了款項,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應與其成本費用相匹配,相關的成本費用應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期末,小企業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按期末匯率折算成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
(10)小企業會計記錄應當用中文書寫。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也可以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
(十壹)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各期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或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遲。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易於理解和使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者應當承擔的已實現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本期已經收付了款項,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應與其成本費用相匹配,相關的成本費用應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
10.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此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界限。支出效益僅達到本年(或壹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支出的利益延續到幾個會計年度(或者幾個商業周期)的,應當視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會計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應當區分交易或事項的重要性,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發生溢價的,應當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溢價的小企業,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溢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二)收到溢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溢價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x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溢價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應交稅費及教育費附加+應確認相關應交稅費的損益=溢價[
會計標準
基本準則修訂稿依據1992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國務院2000年頒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規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財務報表編制框架以及中國的具體情況。它在整個標準體系中起著控制作用。壹方面,它是指導具體會計準則制定的“標準”;另壹方面,當新業務出現,具體會計準則尚未涉及時,應根據基本準則中確立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基本準則規定了整個準則體系的宗旨、假設和前提、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和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會計準則體系的總體目標是規範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相關部門和管理層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全社會對會計信息的基本標準。同時,總則部分還明確了會計的基本假設,包括持續經營(說明該準則體系不包含破產清算會計準則)、會計主體、會計階段和貨幣計量。其中,由於《會計法》的限制,仍規定日歷年度為會計年度。
第二章基本準則是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即會計的基本原則。其中保留了重要性、謹慎性和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也強調了可比性、壹致性和清晰性原則。劉玉婷認為,目前信息披露的清晰性和重要性原則沒有得到充分落實,導致了大量“垃圾”信息,並不是越多越好。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是會計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納入會計階段的基本假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中。
新會計準則體系下的會計要素仍保留原有的六要素分類,規定的主要內容為定義和相關定性規定。會計要素的定義和表述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規定》類似,但借鑒了IFRS框架,擴大了內涵。
會計要素的計量在單獨的壹章中列出。測量是本標準修訂的關鍵問題。美國會計準則和IFRS更註重公允價值的應用,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為此,財政部曾多次與IASB討論相關問題,如生物資產是否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反映的是現值,確實與決策相關,但如何獲取並保證其可靠性?而且公允價值增值的收益也沒有相應的現金流。目前基本會計準則明確以歷史成本作為各會計要素的計量基礎,但如果公允價值能夠取得並能夠可靠計量,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考慮到我國市場發展現狀,該準則體系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中采用公允價值。財政部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可以視為投資,各大城市都有房地產交易市場。這個市場的交易機制在不斷完善,可以認為有壹個活躍的市場。但總的來說,新會計準則體系在公允價值的使用上還是比較謹慎的。另壹方面,IFRS並沒有完全否定歷史成本計價,因此公允價值的應用差異並不構成中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IFRS的重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