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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不合格退回會計分錄怎麽做?

企業對於產品不合格退回,壹般通過沖減銷售收入方式進行核算,涉及到的會計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銀行存款”等,具體會計分錄該怎麽做?

產品不合格退回的會計分錄

銷售退回,指的是企業售出的商品,因為品種、質量不符合客戶的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

銷售退回包括:以前年度銷售後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本年度銷售後的商品在年度結束前退回

如果出現因產品不合格而退回的情況,應當沖減銷售收入,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收入指的是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庫存商品屬於資產類會計科目,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種商品。

產品入庫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產品損耗的會計分錄

產品損耗後未確認原因的,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其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而損失的,需作進項稅額轉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按管理權限經報批準後,根據損失原因,轉入對應科目:

借:原材料(剩余殘料入庫時)

其他應收款(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款時)

管理費用(壹般經營損失時)

營業外支出(屬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損失時)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