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貸款的處理
會計部門收到信貸部門轉來的有關文件,經審核後,根據有關規定和借款人的要求辦理轉賬。發放貸款時,銀行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抵押貸款-借款人的貸款帳戶
貸款:吸收存款-借款人的存款賬戶
收回抵押貸款的處置
抵押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應主動提交還款憑證,連同銀行出具的抵押物保管收據,辦理還款手續。銀行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款:吸收存款-借款人的存款賬戶
貸款:抵押貸款-借款人的貸款賬戶
利息收入-抵押貸款利息收入戶
抵押解釋
抵押貸款是銀行要求借款人以壹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的壹種貸款。借款人到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有權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收回貸款本息,或以抵押物折價抵還貸款本息。
抵押貸款的適用對象
抵押貸款適用於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以及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也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的時間和方式
抵押貸款中,流動資金貸款最長不超過1年,固定資金貸款壹般最長1 ~ 3年,不超過5年。抵押貸款壹般采用逐筆核對貸款的貸款核算方式。
抵押擔保品選擇
商業銀行選擇的抵押物必須是合法取得的,並且可以流通、易於變現和處置。抵押物的使用期必須大於貸款期。貸款到期後,抵押物的變現價值應大於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