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應交”就是“應當”交的,貸方增加壹個應交是表示“計提”的意思。
而所謂“計提”就是“雖然現在沒支付,但應當計入費用”了的意思。
譬如說發工資,3月管理人員的工資自然應當計入3月的管理費用,但是可能4月才發。
那我們做分錄時,就是:
3月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4月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繳稅費的性質也是這樣的,不知道您明白了嗎不明白請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