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主體假設。會計假設企業法是壹個獨立的實體,會計關註的中心是企業而不是所有者和合夥人。會計主體之所以要假設,是因為需要妥善維護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
2.持續經營假設。也就是說,假設每個企業在可預見的未來都會面臨破產清算,那麽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其資產會被消耗或出售,其債務也會在同樣的過程中得到償還。如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就需要放棄這壹假設,形成清算假設下的破產或重組的會計程序。
3.會計分期假說。這壹假設規定了會計對象的期限,將企業持續的非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幹個短時期,提供會計信息,是正確計算收入、費用和損益的前提。
4.貨幣計量假說。這壹假設規定了會計計量手段,指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可以用貨幣來體現。提示包含兩層含義,即貨幣的唯壹性和貨幣價值的不變性。
5.應計假設。把權責發生制放到假設層面,凸顯了權責發生制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地位。根據權利或責任是否發生,判斷和安排經濟業務是否進入會計信息系統,以及進入會計信息系統後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