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工具作為套期工具的,在“套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衍生工具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衍生工具的主要賬務處理。
(壹)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終止確認的衍生工具,應當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衍生工具形成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衍生工具形成負債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