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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職責描述

嚴格執行國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做好管理人員的防火知識教育和防火培訓工作。

職責和責任:

1負責制定管理處消防安全規定,制定防火、疏散、滅火方案。

協助各部門制定部門消防安全計劃,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加強重點部門和部位的防火工作,將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實到人。

定期檢查和維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商討整改,重大隱患或問題無法解決時,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同時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熟悉建築布局結構、建築材料特性、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方案、管理處道路紅色和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

3.5如果發現火災報警信號或接到火災報警報告,應立即趕到現場。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同時,妳應該向保安隊長和總經理報告火災情況和地點,由他們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6為來管理處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審批動用明火的申請。

3.7對各種危險品(易燃、易爆等)進行監管。)在管理處。經常檢查各部門的火災隱患,督促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3.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3.9與當地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