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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的概念

它是對會計基本要素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所下的定義,也是對廣泛的財務會計內容的基本歸類。

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采用專門的方法和程序,對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完整的、連續的、系統的核算和監督,以提供經濟信息和反映受托責任履行為主要目的的經濟管理活動。

工作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壹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不出錯),每發生壹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須註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辦企業開辦費在第壹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由當地稅務機關決定。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筆分錄。第壹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筆分錄: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