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為: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具體要求為: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者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或者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或者具備博士學位;或者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