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末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出土了壹千多支竹簡多半是從商鞅變法(公元前359年)到秦始皇期間的法律,據專家考證屬戰國時期的史料,其不乏上計、受計方面的內容,此錄有關與計偕內容如下:《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倉律》:“縣上食者籍及它費大(即:太)倉,與計偕,都官以計時讎食者籍。”這裏的“計”即計簿,會計賬簿;大意為:各縣領取口糧人員的花名冊和其他費用,與會計賬簿壹同報送到太倉處,都官應在每年結賬時核對領取口糧人員的花名冊(簿籍)。此與計偕表示“食者籍”、“它費”與會計賬簿、計吏壹並同往之意。《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金布律》:“已稟衣,有余褐十以上,輸大內,與計偕。”即已經發給需要供給人的衣服後,剩余的衣服在十件以上的要和會計賬簿壹同報送大內。此與計偕表示已經領取的衣服、剩余衣服超過十件以上的與相關會計賬簿由計吏壹並報送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