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自2001年運作以來壹直致力於制定壹套全球化的會計準則。在不斷對IFRS 修訂的基礎上,努力實現與各國會計準則的協調。因此每年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都有大大小小的調整以適應最新經濟形勢和市場條件的變化。
可是就在IASB 全力促成國際會計準則實現全球統壹的籲求之下,以美國為代表的二十國集團仍然做出了推遲的表態。國際會計準則的全球協調為何難產至今?IFRS 還需經受怎樣的考驗?結合已有的研究, 我們發現除了準則自身存在漏洞外,政治和文化環境或許也阻礙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之路。
IFRS需自我完善
以金融工具的分類與計量準則為例,目前IFRS 9 已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和攤余成本計量兩種方式,但這種以商業模式的劃分以及允許重分類的做法,還是給企業盈余操縱留出了空間,可能出現利用操作金融工具操縱會計信息的情況。而且商業模式的判斷不但帶有明顯的主觀性,同時往往也是非常復雜的,這樣就未能充分考慮準則執行中的成本與困難。此外,IFRS 9 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 的規定還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在資產負債表多大程度上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在何種情況下允許進入其他綜合收益、是否允許金融資產重分類以及具體采用何種重分類標準等問題上,雙方要實現趨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以合並報表準則為例,修改後的IFRS10 以控制作為合並的單壹基準,但未能充分考慮在部分國家普遍存在的同壹企業集團內部的合並問題,也就是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的特殊情況,這可能造成與包括我國在內的部分國家在合並會計及合並報表編制方面的差異,並在壹定程度上影響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全球采用。
以收入準則為例,盡管IASB 16 確定了以商品或服務控制權的轉移作為收入確認的必要條件,但是在金融工具準則中還是保留了風險報酬為基礎的要求。有學者認為,這種選擇帶有迫於某些形勢壓力的“無奈”之舉和“權宜之計”的意味。這也反映了會計準則完善過程中經常面臨的壹個***性問題,即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修改經常出於某些客觀壓力,不同的會計準則之間很容易因為這些壓力而無法保持概念基礎的統壹,從而影響到各項準則理論上的嚴謹和壹致性。
準則制定承受政治壓力
IASB 制定和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過程,實則是相關利益主體和各個國家之間的利益博弈過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因此具有了明顯的政治性。在這壹政治化的準則制定過程中,歷史原因和現實因素的作用造成了發達國家長期以來事實上的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則明顯處於缺乏參與性和話語權不平等地位。另壹方面,從早先的國際會計準則到如今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始終處於金融機構、監管機構、政權組織等各方壓力之下,其中來自發達經濟體相關方面的壓力更為明顯,近年來IFRS 討論的重大議題,如金融工具、保險合同、租賃等準則項目,很多都是相關壓力作用的結果,有些甚至直接來自於相關機構的提議,並且在準則制定過程中也壹直面臨各種幹預的企圖。
從IFRS 制定的過程可以看出,主要議題和日程基本都反映了發達國家的觀點和要求,討論的內容、建議的方法等也大多來自發達國家。這使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從壹開始就以歐美發達國家的會計慣例和觀念為基礎。但是這種機制下產生的議題和相關討論,不可避免地圍繞經濟發達國家的需要,反映其市場機制較為成熟、金融活動發達、虛擬經濟活躍的特點,但並不總是能夠體現大量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環境特點和訴求。這使得有關準則對於發展中國家從壹開始就缺乏吸引力和參與性,不但影響到準則的公允和全面,也增加了IFRS 全球采用和國際會計協調的難度。
語言不通理解不同
早在1992 年就有國外學者指出,文化的不同會降低國際道德標準在全球應用和推廣的有效性,即使是在會計這種相對均衡和規範化的職業中也不例外。研究發現,具有較高識字率、擁有資本市場和隸屬於英美文化環境的國家更容易接受國際會計準則,而非隸屬於英美文化的國家在國際會計準則的采用上難度更大。此外,由於國際會計聯合會頒布的道德準則模型是基於原則(Principles-based) 而不是基於規則(Rules-based) 的方法,這樣就給予會計從業人員很大的自由。允許他們運用自我判斷能力,該結論表明文化差異會阻礙世界範圍內會計師道德準則的整體協調。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語言作為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思維工具,語言文化對會計準則國際協調的影響不可小覷。國外學者指出,各國思維方式的差異會導致對會計概念的不同理解。例如,美國、加拿大、英國審計師對持續經營、配比等會計基本原則理解方式存在差異;美國和澳大利亞審計師對非正常事項的認識結構有所不同。研究表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措辭方式會對會計實踐產生影響,消極的措辭方式會導致會計人員提高預計損失提取比例,而不確定性規避程度高的國家采用積極措辭方式和消極措辭方式之間的差異更加明顯。例如,澳大利亞、瑞士、德國這三個德語系國家和美國這個英語系國家對會計準則的理解就有所不同。也就是說,即使相同的會計準則也並不壹定導致相同的會計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