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2.新準則下原制度規定的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
預付保險費、預付經營租賃租金、預付報刊費等。
預付保險費、經營租賃預付租金和預付報刊費的處理,預付金額應分別計入相關成本或損益科目。屬於企業行政部門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屬於企業的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計入制造費用;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計入銷售費用。預付上述款項時,借記“管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