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期會計(會計四大基本前提之壹),又稱會計期間,是指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等長的連續期間。
其目的是據此結算損益,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以便及時向各方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日期根據公歷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都稱為會計中期。最常見的會計期間是壹年,即會計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也稱為年度報告。在中國,會計年度從公歷6月65438+10月1開始,到2月65438+2月31結束。
由於會計分期的原因,產生了當期與其他期間的差異。於是,就有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區別,然後就有了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遞延、預提、遞延等會計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