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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怎麽做?

壹般來說企業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分為兩種,分別是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相關的會計核算可以通過應收股利科目、應收利息科目進行處理,具體會計分錄該怎麽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股票投資的會計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債券投資的會計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怎麽做賬務處理?

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放在借方)

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