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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減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麽做?如何做賬?

疫情期間,國家出臺了社保減免政策,對於養老保險、工業保險及失業保險的單位部分進行免征,並且人社部也明確了養老金新政策。那麽疫情期間減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麽做?如何做賬?

疫情期間減免養老保險賬務處理

不計提(已計提沖回),相應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

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

制造費用——社保費明細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

2.紅字沖回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

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

制造費用——社保費明細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

計提,減免計入“其他收益”項目的情況下,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

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

制造費用——社保費明細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

2.減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

貸:其他收益——社保明細

疫情期間社保退費的會計分錄

疫情期間收到返還失業保險如何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失業保險返還

疫情期間免交增值稅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減免稅款

疫情期間養老金新政策解讀

1.人社部明確要求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比如北京市人社局明確要求,確保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2月份的養老金在本月1月5日到賬。

2.疫情期間,退休人員因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可補發養老金。比如杭州已明確,由於疫情影響,對於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或者個人可以在疫情管控結束後30日內申報,審核通過之後,養老金可在批準符合領取條件之月的次月起補發。

3.養老保險可以延期繳納,人社部通知已明確,疫情期間,對於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可以在疫情結束後補辦。

溫馨提示:逾期辦理繳費不會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產生影響,補辦手續應當在疫情解除後的3個月之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