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紅字更正是指用紅字沖抵原錯誤的賬戶記錄或憑證記錄,以更正或調整賬戶記錄的壹種方法。通常有
有兩種情況:①記賬後發現會計憑證的會計科目本年有誤,可以用紅字法更正。更正方法是:當記賬憑證的會計科目有誤時,用紅色填制壹張與原記賬憑證完全相同的記賬憑證以表示原記賬憑證作廢,然後用藍色填制壹張正確的記賬憑證進行相應記賬。(2)會計科目正確且入賬金額大於待入賬金額,造成會計差錯,可采用紅字更正法。更正方法如下:當會計憑證的會計科目正確,且入賬金額大於待入賬金額時,應根據入賬金額,借入與原會計憑證完全相同的會計憑證,並以紅字借出,沖減入賬金額,並相應記賬。
(3)補充登記法是記賬後發現會計憑證填列的會計科目正確,但記載的金額小於應記載的金額時的壹種更正方法。更正方法如下:根據少記金額,編制與原記賬憑證相同科目的藍色記賬憑證,以補充少記金額,並相應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