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規定“(三)不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不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範圍。原采用比例合並法的合營企業,應采用權益法核算。因此,選項A屬於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引起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屬於會計政策變更;選項b屬於會計估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