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秘書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團體。如屬個人,該人必須壹直在香港居住;如果是法人團體,必須在香港有註冊地址或營業地點。上市公司對秘書的要求很嚴格。上市公司的秘書必須是個人,而非非法人團體,必須是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學會香港分會的會員、律師、大律師或專業會計師,並須獲聯交所承認具備足夠的學術及專業資格,以履行其職責。
根據香港法例,公司秘書的職位可以由壹名董事兼任,即有雙重角色。但是,如果公司只有壹名董事,則該董事不能兼任公司秘書。當文件應由董事和秘書共同簽署時,具有董事和秘書雙重角色的人只能以秘書的身份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