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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資金是怎樣核算的?

企業發生的貨幣資金,壹般是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對於貨幣資金,應如何核算?

貨幣資金如何核算?

貨幣資金是企業的資產,增加計入借方,減少計入貸方。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比如實現收入,收到款項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再比如發生費用支出的時候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庫存現金等科目

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區別是什麽?

庫存現金是指單位為了滿足經營過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現金,不能說是出納手中的錢,而是在出納保?的在公司金庫裏的金額。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壹般是1000元為限,其限額壹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記分錄的時候用現金付的錢就是庫存現金,用轉賬付的錢就記銀行存款。

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壹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

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於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