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記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判斷)
《會計法》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根據這壹規定,在我國境內所有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會計記錄都必須使用中文。
(二)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國境內的外國組織可以同時使用另外壹種文字(判斷)
要點:同時使用。使用中文是前提,可以同時使用民族自治地區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或外國文字。
使用中文是強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備選性的,不能理解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