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會費壹般按繳納主體計算,涉及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不同主體需要繳納的工會會費標準不同,涉及的工資也不同。會費壹般是員工加入工會後需要繳納的費用。
壹、工會會費是如何計算的?
(壹)企業工會會費繳納標準:
1.工會會員應當每月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月工資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10元的,不繳納會費。
2.會員所獲得的壹切獎金、津貼、權利金,以及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它法令所領取的各種補助、救濟基金、撫恤金、遣散費等,均不受會員費之限制。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費繳納標準:
按照會員月工資收入計算繳納會費。“工資收入”具體包括:
1.政府工會成員: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
2.事業單位工會成員:崗位工資、等級工資;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等級工資。
尾數不足10元的部分和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收入不計算會費。
二、工會如何調解勞動爭議
(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調解本企業的勞動爭議,在明辨是非、民主協商的基礎上達成解決勞動爭議的協議。工會參與企業勞動爭議調解,有利於化解矛盾,加強團結,促進生產,穩定大局。
(2)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和企業工會代表三方組成,負責調解企業內部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企業工會代表擔任,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企業工會委員會。這就決定了企業工會在勞動爭議調解程序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在企業工會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召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會議,受理勞動爭議,支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向廣大職工和企業宣傳勞動爭議調解的作用和意義,促進調解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如何通知工會終止合同
合同的終止應符合壹定的條件並通知工會:
(壹)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通知工會。
(二)需要通知工會的情形包括:《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勞動者有嚴重過錯,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履行第四十條規定的職責能力降低或者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壹條裁員程序。
(三)解除合同的通知工會應當發出書面通知,通知的內容應當是解除合同的“理由”,而不是通知工會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結果。“理由”應包括事實部分和法律部分。
以上是我為大家整理和介紹的關於如何計算工會會費的法律知識。通過文章我們知道,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工會會費計算方法會有所不同。工會可以參與本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調解成員由職工、企業和工會代表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