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取消後,不存在所謂會計上崗證,因為從2017年11月5日起,從事會計工作不再需要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雖然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已經取消,但是很多單位對是否取得會計職稱的還是有要求的。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 過關於修改會計法的決定,規定“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此前,會計法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職稱考試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每年考試壹次,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