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憑證是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和完成情況的原始記錄,也是明確經濟責任和據以記賬的原始依據。原始憑證按其取得的來源來分,又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
2.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準確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並確定會計分錄而填制的,據以登記賬簿的憑證。常用的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壹般在記賬前,應根據原始憑證編制相應的記賬憑證,因為原始憑證的形式和格式多種多樣,直接據以人賬容易發生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