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律師職業道德包括: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在壹切業務活動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忠於職守,堅持原則,不畏強權,敢於排除非法幹擾,維護國家法制和社會正義;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必須熱情、勤勉、誠信、盡責,積極履行為經濟困難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義務,努力滿足委托人的合法要求,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和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相互尊重,同業互助,公平競爭,提高業務水平;律師必須廉潔自律,敬業勤勉,嚴謹審慎,講求效率,註重儀表,禮貌待人,自覺遵守律師執業條例和律師協會章程;忠於律師事業,學習和掌握執業中應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服務技能,註重培養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自覺維護律師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