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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亞塵性格簡介

汪亞塵是遼寧朝陽重型機器廠的總會計師。1980年任廠長,1986年任阜新代市長,後任阜新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8年66歲退休。

2002年2月加入正在籌劃開發阜新商貿城項目的民營企業雙龍公司擔任顧問,後擔任商貿城建設項目總指揮、公司財務總監。汪亞塵是遼寧朝陽重型機器廠的總會計師。1980年任廠長,1986年任阜新代市長,後任阜新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8年66歲退休。

隨後,汪亞塵以其子王曉軍偽造的南非公民身份成立中外合資公司,並在其中無出資持股,從零上升到50%。最後,汪亞塵要求高文華將董事長職位讓給王小軍。被拒絕後,汪亞塵向阜新公安局報案,稱高文華涉嫌四項罪名,高文華被羈押11個月,2005年5月19日被宣告無罪。

2005年5月27日,遼寧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對汪亞塵及其家人涉嫌犯罪問題進行調查。

此後,汪亞塵、女兒王小雲(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父親殺人後調到阜新中院任副院長)和兒子王小軍(在大連經商)分別被判刑。

2008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遼寧省公安廳發出《關於對“5·27”專案剩余案件指定管轄的通知》,對汪亞塵涉嫌職務侵占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立案偵查,指定本溪市公安局偵查。

同年2月4日65438,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本案由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檢察院管轄。65438年2月22日,平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貪汙罪、挪用資金罪起訴汪亞塵。

今年6月65438+10月65438+2月,平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汪亞塵及其代理律師到庭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