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申報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全體股東按照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申請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應當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其他股東應提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字,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字,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的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項目,並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的復印件。
填寫材料描述:
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本準則。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參照本規範提供相關材料。
2.提交的文件、證件除復印件外,應當與原件壹並提交(復印件應當有作者簽名,註明“與原件壹致”字樣和作者姓名)。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15天;承諾期:5天。
辦理流程:提交申請材料→審核→受理→決定→許可。
收費依據和標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