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驗證方法存在假設問題:在實踐中,通過審計假設問題的存在來收集審計證據,以驗證問題的真實結果,驗證審計師對問題的最終判斷是否符合舞弊的基本規律,是壹種有效的方法。
審前收集審計線索:最有效的審計方法是發現審計線索,通過審計線索收集審計證據。審計路徑:公布審計事項→提供審計組聯系方式→獲取審計線索→查明線索真實性→收集證據→核實問題。
跟蹤資金流向的審計方法:按照資金流向實施審計是審計人員最常用的審計方法之壹。該方法適用於跟蹤檢查專項資金或單項資金,通過資金流動的各個環節,檢查資金流動過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行為,直至資金最終得到合法、有效、高效、有效的使用。審核路徑:在源頭確定資金總量→確定資金流通環節→審核資金在流通環節的安全存在→計算資金流通的及時性→審核資金流通末端的完整性→測試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合法性。
分析性審查審計方法:在每個審計項目中使用的壹種方法。分析性復核,顧名思義,就是在審計師收集的相關審計記錄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法規的合理推斷、驗證、計算和計量,通過審計師的理性分析和論證,進壹步驗證審計師提供的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壹致性。
抽樣審計與詳細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方法:從技術角度看,抽樣審計潛伏著巨大的審計風險或因樣本的確定而無法揭露舞弊的固有存在;從實現審計目標的角度來看,抽樣審計可以在壹定成本和時間的基礎上相對高效地實現審計目標。
實物觀察和計量審計法:這種方法也是審計實務中常用的審計方法,即通過實物觀察和實際計量的方式來驗證資產賬面記錄的真實性、存在性和準確性,通常使用各種類型的度量衡作為審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