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
現金是指庫存現金和可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具體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1)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的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現金限額,與會計上“現金”的內容基本壹致。
(2)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在金融企業持有的、可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與會計上“銀行存款”科目所包含的內容基本壹致。但也不完全壹樣。不同的是,如果存在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比如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定期存款,在現金流量表中不作為現金。但可以提前通知金融企業支取的定期存款,則納入現金流量表的現金範圍。
(三)其他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為特定目的而存放在金融企業的資金,如對外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現金的概念在會計上基本類似於貨幣資金,區別主要體現在銀行存款上。
2.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現金、價值變動風險低的短期投資。
從定義可以看出,現金等價物是短期投資,但並不是所有的短期投資都是現金等價物。作為現金等價物的短期投資必須滿足四個條件:
(1)短線。按照國際慣例,壹般是指從購買之日起三個月後到期。
(2)流動性強。流動性是指流動性,即轉換為現金的能力。如果能很容易轉換成現金,則流動性高;如果它不容易轉換成現金,它的流動性就很差。
(3)很容易轉換成已知金額的現金。
(4)價值變動風險小。
思考3個月內要賣出的短期股票投資,是現金等價物嗎?
根據定義,擬在三個月內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資雖然符合“期限短、流動性強”的特點,但由於市場價格變動風險較大,難以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因此不視為現金等價物。
主要指從購買日至到期日不滿3個月的短期債券投資。
現金等價物不是現金,但其支付能力與現金差別不大,可以視為現金。
在明確現金的概念後,我們再考慮現金流的編制問題。我們知道資產負債表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基礎的;利潤表以“收入-成本=利潤”為基礎。如果要編制現金流量表,應該依靠什麽樣的會計等式?
如果我們把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放在壹起,設置壹個綜合賬戶,那麽這個賬戶應該屬於資產賬戶。資產賬戶有壹個基本關系:
期末余額=期初余額+借方金額-貸方金額
整理壹下,就是:
借方金額-貸方金額=期末余額-期初余額
這裏,借方金額是現金流入,貸方金額是現金流出,期末余額和期初余額的差額是現金凈增加。這樣,上面的公式可以變成:
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現金凈增加。考試將全心全意為妳服務。
這是編制現金流量表的基本方程式。如果直接按照這個等式來編制現金流量表,顯然過於粗糙。如本期現金凈增654.38+00萬元。這654.38+00萬元是怎麽增加的?是在經營活動中增加還是在投資活動中增加?反映不出來。回頭看利潤表,基本等式是“收入-成本=利潤”。我們不直接根據這個等式來編制損益表。為了更詳細地反映利潤的形成過程,我們將收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並且還把利潤分成主營業務利潤等其他業務利潤。同理,為了讓現金流量表更有用,我們必須按照壹定的標準對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進行細分。怎麽分?根據準則,現金流量分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同樣,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也分為三類活動: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