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稅法的案例篇1
四川省眉山藝精芒硝有限公司於1996年10月登記註冊,2000年至2001年11月劉建偉(另案處理)任法定代表人時,該公司建立了兩套賬,編號為1號賬和2號賬,對客戶購貨不需要正式稅票或購物不能取得正式發票的收支納入2號賬做賬,對客戶需要正式稅務發票或其他正常收入、支出等納入1號賬做賬,兩套賬相互獨立,合並為公司的實際賬目。1號賬用於申報納稅,2號賬作公司內部使用,不申報納稅,從而達到少交稅的目的。2001年12月彭爾明任法定代表人後,繼續沿用兩套賬。根據司法鑒定,藝精芒硝公司2000年至2004年12月累計少計收入4600多萬元(含稅),累計少繳各種稅款710多萬元。
2005年12月,在被告人彭聰麟的安排下,馬樹全將藝精芒硝公司2號賬的會計資料轉移到其車上,馬先後將會計資料分別轉移多次於藏匿。2006年2月,上述會計資料被燒毀,馬樹全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單位藝精芒硝公司采取少列收入,建賬外賬的手段,少繳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被告單位的行為已構成偷稅罪。被告人彭爾明作為被告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意公司財務人員設置賬外賬進行偷稅,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偷稅罪。
違反稅法的案例篇2
沈陽龐大水泥有限公司,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為錢玉財,現變更為錢玉林,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主要生產經營水泥及水泥制品。經查,該企業利用購貨方是本地區不索要發票的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個人,采取設置?賬外賬?等手段,將這部分收入不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納稅。2005年至2007年間,***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銷售收入7617萬元,造成少繳納增值稅431萬元、少繳納城建稅、企業所得稅等地方各稅費285萬元、少代扣代繳法定代表人個人所得稅7.18萬元。
少繳上述稅款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追繳稅(費)款723.18萬元,並處所偷稅款50%罰款,按日加收滯納金,並以涉嫌偷稅罪將其移送公安機關。錢玉財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零六個月。
違反稅法的案例篇3
案例壹:綏中金利港務有限公司隱匿收入1600萬元,漏繳稅費87.2萬元。目前已被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268.8萬元。
案例二:遼陽雙興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涉稅案,遼陽市地稅局稽查局依法對其做出補繳稅款210.56萬元,加收滯納金62.07萬元、罰款206.79萬元的稅務處理和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錦州軍供賓館利用假 收據 偷稅案,***應補繳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合計56萬元。
案例四:本溪富佳糧食集團飼料有限公司租賃土地偷稅案,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費)款89.59萬元、加收滯納金和罰款44.51萬元的稅務處理、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淩海市宏大建築維修有限公司利用購買、開具假發票偷稅案,逃避繳納營業稅等稅費***計4.52萬元。錦州市地稅稽查局按照相關稅收法律規定,除追繳上述稅款外,並對該公司給予所偷逃稅款三倍罰款,違法開具發票行為處以10000元罰款。
案例六:遼陽燈塔市柳河子鎮前堡福利采選礦燒結廠水泉分廠偷稅案,遼陽燈塔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該企業查補稅款53萬元,罰款53萬元,依法按日加收滯納金,並將其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七:阜新?6?24?特大制售假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7人,端掉5個制造、儲存假發票窩點,收繳各類假發票55萬余份,發票可開具金額高達556億元,稅額85.6億元。
案例八:錦州彭立英等人倒買倒賣發票案,查獲各類假發票1909本,可開具金額達52.9億,***涉及6個省32個地區,另有其他各類假證件、假車牌500余件。目前,涉案人員被判刑或處罰金。
案例九:撫順新賓滿族自治縣嘉燁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非法購買增值稅發票230組,票面金額1123萬元,稅額191萬元;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11組,票面金額1087萬元,稅額185萬元。犯罪嫌疑人已批捕或取保候審。
違反稅法的案例篇4
浙江省松陽縣國稅局在對某新型墻磚廠進行日常稽查時發現,該廠法定代表人楊某於去年2月份將企業整體承包給錢某經營。雙方簽訂合同後,發包人楊某未按規定保存以前年度的?內賬?,而承包人錢某則在經營中設置?外賬?涉嫌逃避繳納稅款,松陽縣國稅局依據有關規定,對楊某和錢某分別作出了罰款和補稅罰款的處理決定。
該新型墻磚廠是壹家私營合夥企業,生產頁巖燒結多孔磚,屬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經當地稅務部門批準,該廠從2007年開始實行查賬征收。去年2月份,楊某將該廠整體承包給錢某經營,並與錢某簽訂了承包 經營合同 ,規定承包期限為10年,承包款300萬元於合同生效時壹次性付清。楊某作為發包人將承包事項向稅務部門作了書面 報告 。隨後,楊某根據賬面記載向當地稅務部門結清屬於自己承擔的稅款後,帶著以前年度的賬證資料離開了當地。
不久前,當松陽縣國稅局稽查人員找到楊某後,楊某聲稱賬證資料都已丟失,無法提供給稅務稽查。對此,縣國稅局根據所取得的證據資料,認定楊某在稽查所屬期限內未按規定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等,屬於稅務違法行為,因此依法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
錢某承包經營後,在稽查所屬期限內,賬面反映累計申報銷售收入492857.55元,應繳納增值稅29571.45元。然而,松陽縣國稅局稽查人員通過對該廠自制的發貨單及收款憑證等資料檢查後發現,錢某在稽查所屬期限內***發生336筆標準磚和多孔磚的銷售業務,銷售收入高達1197123(含稅收入)元,其中782814.15(不含稅收入)元的銷售收入記入?外賬?,沒有申報納稅,造成少申報繳納增值稅46968.86元。對此,縣國稅局認定錢某隱瞞銷售收入,其行為屬於逃避繳納稅款的稅務違法行為,因此依法向其追繳少繳的增值稅稅款46968.86元,依法加收滯納金3522.66元,並處壹倍罰款46968.86元。
違反稅法的案例相關 文章 :
1. 企業合理避稅案例
2. 會計畢業論文範例
3. 詳解無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案例
4. 關於稅務會計論文參考
5. 虛開發票罪辯護詞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