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55分—59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南疆四地州(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合格標準為50分—54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三、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者,發放自治區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其專業技術資格在疆內有效。南疆四地州50分—54分的,發放自治區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並標註“南疆四地州”,僅在南疆四地州有效。
四、達到自治區和南疆四地州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不做滾動管理。
這個是2015年的合格要求,完整的可以在學派網上找,應該不會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