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經濟責任制沒有明確直接與會計的關系,沒有和會計相結合,而責任會計則是把廠內經濟責任制與會計結合起來,從實踐和理論上都得出明確的概念,成為會計工作的壹個領域—壹經濟責任會計。具體說:就是在企業內部除了要算產品財務賬以外,還要按照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原則,按照責任歸屬,確定責任單位(車間、技術、經營、管理部門),明確責任指標(包括資金、成本費用、利潤),以各責任單位為主體(對象)按責任指標進行核算、控制、監督、實行統分結合、雙層核算的會計管理制度。 對各責任單位指標完成情況要進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獎罰。
這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實際工作中的事先確定目標、事中核算監督、事後考核獎罰三個環節。
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和條件
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和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各個責任中心具有明確的責、權範圍,要為他們在企業授予的權力範圍內獨立自主地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
(2)科學的分解企業生產經營的整體目標,使各個責任中心在完成企業總的目標中明確各自目標和任務,實現局部與整體的統壹;
(3)各個責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評價與考核應僅限於能為其工作好壞所影響的可控項目;
(4)為明確區分經濟責任,便於正確評價各自的工作成果,各個責任中心相互提供的產品和勞務,應按合理制定的內部轉移價格進行計價、結算;
(5)壹個責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責任中心的“過失”而受到損害,應由後者負責賠償;
(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獎懲辦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進行獎懲,鼓勵先進,鞭策落後;
(7)建立健全嚴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統,落實責任,分析偏差,指導行動,充分發揮信息反饋作用,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沿著預定目標卓有成效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