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不屬於開辦費的範疇,在發生時作為“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入賬。超過稅法規定的比例,就要繳納所得稅。
廣告費也是如此,不屬於開辦費範疇,在發生時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廣告費”。
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費、律師費、夥食費、代理費和其他與開辦費有關的費用,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
2.如何將已付租金入賬?
新標準取消了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只要是當年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未超過多年(3年)的不需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因為稅法規定長期待攤費用應分攤不少於3年。
需要按月分攤的費用,在發生時計入“預付款項”,其他應付款壹般為他人借款。
借方:預付款-租金
貸款:銀行存款
分配時間
借:間接費用-租金
貸款:預付款-租金
3.稅法規定不少於3年,視實際情況而定。不壹定要同意“總租期”,因為如果租期長(5年或10年),可能3年左右裝修壹次。
4.可計入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以受益期為準,或不低於10年(稅法規定)。
5.招商部員工的工資要計入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成本”與“其他業務收入”相匹配,這些人的工資不會產生其他業務收入。
6.妳不能這麽做。稅法和會計準則在確認收入方面是壹致的。在收到款項,業務已經實際發生時,應確認銷售收入和納稅,所以這60萬元應直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借方:銀行60萬。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60萬元。
同時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
7.租金攤銷不像產品銷售那樣需要對應和匹配。租金攤銷要按時入賬。至於沒有收入的月份,則是“入不敷出”,是虧損。不言而喻,虧損對企業繳納所得稅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