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不需要單獨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這兩門課程已經統壹歸入統考的科目二,是幼兒的《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的《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的《教育知識與能力》,並由省教育廳統壹組織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各專業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結束並成績合格後,可報名參加數月後的面試考試。同時筆試成績為兩年有效期,期間都可以進行面試報名。
註: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面試準考證》中標明。(面試流程為:結構化、試講、答辯)。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可以通過當地教育局、或者教師資格證報考點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