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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會計中預付款項的會計分錄

管理會計中預付款項的會計分錄

預付業務的會計分錄壹般如下:

1,預付時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到貨物後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信用:預付款

3.如果有差異,繼續支付。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預付款是指企業按照采購合同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預先向供應商支付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款項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如預付材料款、購貨款、必須先付後收回的農副產品預付定金等。對於購貨企業來說,預付款項是壹項流動資產。預付款壹般包括預付貨款和預付購貨定金。施工企業預付款項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和預付材料款。

預付款項的主要會計處理。

(1)企業預付購貨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外購材料時,按應計入外購材料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金額,並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如果涉及到進項增值稅,就要做相應的處理。

(2)企業為在建工程預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價款應按工程進度結算,借記“在建工程”,貸記本科目和“銀行存款”等科目。

(3)企業(保險)預付的賠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預付的賠款將被轉售,借記“賠款支出”和“應付分保款”,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如果是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