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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到底是什麽?

1.到底什麽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在發行時以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持有人看好發行公司股票升值潛力的,可以在寬限期後行使轉股權,以預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發行公司不得拒絕。這種債券的利率壹般低於普通公司,企業發行可轉債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二是發行條件為1,且最近三年持續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建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於7%;2.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3.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4.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6.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金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7.經註冊會計師驗證,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凈資產加權平均利潤率平均在65,438+0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建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於7%;經註冊會計師驗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凈資產平均利潤率原則上不低於6%。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凈資產平均利潤率低於6%的,公司應當具有良好的現金流;對最近三年發生重大重組的公司,凈資產收益率以重組業務上壹年度經審計的利潤為基礎計算;上市未滿三年的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凈資產平均利潤率低於股份公司成立後的會計年度。8.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累計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累計債券余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的80%。公司凈資產以發行前壹年經審計的年報數據為基礎。9.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3.公司最多能發行多少債券?法律對公司發行債券有壹定限制,壹家公司累計債券余額不能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累計債券余額是指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總額,不包括到期已償還的債券。這個總額不能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簡而言之,可轉換公司債券也是公司債券的壹種,只是債券持有人使用的發行條件、方式和途徑不同。但同樣,允許公司發行可轉債的條件也非常嚴格,這為公司融資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畢竟債券持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感受靈活處理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