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2)、調入方單位出具工作介紹信(本網站可下載,介紹信不能出示復印件),(3)、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證原件。(4)、如果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托書壹份
調轉程序(由財政部門處理): 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轉申請後,經逐級審核後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壹式三份,二份交由當事人攜帶給調入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壹份留存備查。《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中應記載持證人員的基本情況、年檢有效截止日期、繼續教育情況、調轉時間等內容。請妳備齊資料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證發證機關(財政局)辦理轉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