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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損失哪些資產減值可以轉回?

並不是說所有的資產減值損失都不能轉回,只是對於特定的資產類別,比如固定資產,其減值準備不能轉回,而存貨減值準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轉回。

不可逆轉的有:

1)長期股權投資

2)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習慣生物資產

5)石油和天然氣資產

6)無形資產

7)商譽

可以退後的有:

1)應收賬款

2)持有到期投資

3)庫存

擴展數據: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的範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除特殊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資產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減值準備提取後可以轉回的慣例。資產減值損失壹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能轉回,消除了部分企業通過提取秘密準備金調整利潤的可能性,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上屬於損益類科目。

損失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並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資產的折舊或攤銷費用應當在以後進行相應調整,使調整後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能夠在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系統分攤。

資產減值損失壹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但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確認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經恢復,原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參考資料:

資產減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