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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幾天的基金老是跌是那原因

如果把今年以來基金業的發展比作壹列高速行駛中的列車,顯然,過快的車速、不規範的駕駛行為以及軟硬件設備無法及時更新,正在導致安全隱患日益積累。

作為基金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守護者,監管部門近段時間以來頻頻出手,直擊行業當前面臨的種種問題。

快速膨脹

基金發展隱憂浮現

權威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59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341只,基金總規模為20553.38億份,基金資產凈值達33120.02億元,分別為年初的2.8倍和3.8倍。

從單個公司來看,基金三季報顯示,已有包括博時、華夏、南方、易方達在內的10家基金公司資產規模已經超過千億元。其中,博時和華夏已經超過2000億元。而這壹數字較今年二季報披露時,翻了壹番。

專家認為,基金業規模的快速膨脹,壹方面是由於隨著股市財富效應的顯現和百姓理財意識的不斷增強,基金作為壹種專家理財的方式越來越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認可;另壹方面,基金公司通過采取多種手段,刻意追求基金規模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大。“這種做法很容易理解。”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眾所周知,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盈利模式有著明顯的差別。私募基金主要是通過提高投資基金產品的收益率,與投資者進行利潤分成。而公募基金則需要依靠不斷擴大基金規模來獲取更多的管理費。

正是在追求利潤的驅動下,公墓基金自身有著規模擴張的沖動。而為了達成這壹目的,基金公司使出了各種手段。

近段時間以來,壹些基金公司為了迎合投資者“貪便宜”的心理,熱衷於通過大比例分紅、基金拆分等可能誤導投資者的方式開展持續營銷;在基金銷售中,部分基金公司存在對投資者進行欺騙或虛假宣傳的現象;有的基金公司不顧價值投資理念,參與內幕交易、短線交易,進行利益輸送,追求短期收益和業績排名。

“實際上,基金業中出現的這些新現象,歸根結底都是為了擴張規模,賺取更大利潤這壹終極目標服務。”上述業內人士指出,快速膨脹的規模壹方面給基金公司帶來了更多的利潤,另壹方面也為其持續發展埋下了隱患。

該人士告訴記者,從壹定程度上來說,公募基金屬於被動投資。只要新的申購資金流入,基金就需要買入股票。而在出現大規模贖回的情況下,基金又被迫賣出股票。很多情況下,即使基金管理者對市場有著不同的看法,也不得不“違心”的買入或賣出股票。“換句話說,如果基金規模無法在壹個適度的範圍增減,將會成為市場漲跌的助推器。”

同時,基金規模的快速膨脹,也將對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挑戰。今年以來,基金市場的火爆行情,不僅造就了壹批 “巨型”基金公司,壹些小基金公司的規模也有了突飛猛進的壯大。然而,基金公司在人員儲備、系統運營、風險管理等軟硬件方面卻沒能及時跟上,也導致了安全隱患的產生。

基金銷售 監管框架初步成型

上月19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內控意見》)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適用性意見》)兩個規章。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基金銷售機構業務資格管理細則》、《基金評價與咨詢業務管理規定》和《基金銷售與運作費用指導意見》均已制定完畢,將適時予以頒布。

從內容上來看,《內控意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控制原則、銷售決策流程、銷售執行流程、會計系統、信息系統、監察稽查等環節作了詳細的規定。《適用性意見》除規定基金銷售應引入投資者適用性調查外,還要求基金代銷機構選擇代銷基金產品及基金管理人選擇基金代銷機構時,應進行審慎調查並做出評價。

“應該說,今年3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管理規定》頒布,加上上述兩個‘意見’,基金銷售監管框架已經初步成型。”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基金銷售的監管正在從單純的準入監管轉向行為監管。”

上述專家指出,實際上,基金銷售的適用性原則在國外成熟市場中已經應用多年。此次將這壹原則引入我國,並由監管機構以規章的形式發布,有利於我國基金業未來的健康、持續發展。

所謂“基金銷售的適用性原則”,簡單來說,就是把“合適的基金產品賣給合適的基金投資者”,其核心內容是:由基金銷售機構通過問卷等形式了解投資人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水平等,然後根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

“上述規章的頒布恰逢其時。”業內人士如此評價。從今年以來基金銷售的實際情況來看,各種不規範的行為比比皆是。最突出的是,基金銷售機構和人員不顧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帶有欺騙的,或在未完全揭示風險的前提下,將某壹基金產品兜售給投資者。

壹些基金持有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他們手中持有的基金產品都是在聽了基金銷售人員的推薦下購買的。而在銷售人員向他們介紹某壹基金產品時,絕大部分對該產品可能的風險只字未提。

大部分基金持有人告訴記者,現在市場上的基金產品五花八門,根本無法做到——了解。且想要對基金產品有壹個清楚地判斷,需要以壹定的專業知識為基礎,普通投資者根本無法做到這壹點。相比之下,基金銷售人員可能具有的專業素質要高壹些,所以比較傾向於聽從他們的意見。

“由於這種心理的普遍存在,基金銷售機構和人員就可以很容易通過誘導投資者來滿足自身的利益,這壹現象在基金市場火熱時尤為明顯。如果不能對銷售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管,將給投資者和基金業本身的發展都帶來傷害。”業內專家說。

該專家指出,基金銷售基本原則的確立,再加上對基金銷售各個環節的嚴格規定,可以有效地減少不規範銷售行為的出現,緩解投資者與基金銷售機構之間的矛盾,有利於基金市場的平穩運行。

重拳出擊 嚴控基金違規操作

基金銷售環節產生的風險,顯然還不是當前基金業面臨的風險的全部,這從今年以來基金投資的高換手率上已可見壹斑。

據有關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基金平均換手率達到236%,壹些基金換手率高達358%。同時,在基金持有的前十大重倉股上,更換頻率超過七成的基金有61只。

“盡管相對市場平均換手率,基金投資的換手率仍處於較低水平。但從基金投資的價值理念來看,特別是個別基金的投資運作上來看,參與短線交易,頻繁換手的現象確實存在。”業內人士表示。此外,壹些基金管理者為了追求短期業績,不惜犧牲基金的流動性,將倉位集中在少量幾只股票上。

針對基金投資上出現的壹些不規範行為,監管部門於本月4日下發了《關於進壹步做好基金行業風險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牢固樹立價值投資理念,根據各基金合同確定的投資策略、投資風格以及風險收益特征,嚴格按照股票選擇標準、投資決策程序與授權制度以及交易執行流程等進行股票買賣和投資組合的構建,保持基金投資風格與基金合同約定的壹致性,禁止投機交易。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特別加強對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證券買賣和各類異常交易行為的重點監控,切實公平對待所管理的各類資產,嚴禁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形式的各類不當交易。

針對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業績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視流動性風險的問題,《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認真關註各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債券、股票等的配置情況、持股集中度和單只股票的投資價值及估值風險,加強流動性風險的評估和壓力測試工作,合理配置資產,並結合市場狀況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動性風險控制方案,以切實加強基金投資的流動性風險管理。

監管部門表示,在《通知》下發後,監管部門將進壹步加強監督檢查,密切關註公司的銷售、投資等業務活動,推動基金管理公司、代銷機構增強風險防範與合規經營意識,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促進基金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