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
2.撥款使用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應按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同時按形成資產的價值,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對未形成資產需要核銷的部分,報經批準後,沖銷撥款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等科目。
4.撥款項目完成後,如有撥款結余需要上交的,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上述資本溢價轉增實收資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
以前屬於補貼收入,現在新會計準則取消了補貼收入。以上會計處理是按照新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