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實施內部控制,完善和規範以下管理工作:
(1)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立適合經營管理的信息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信息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
(2)建立內部控制實施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各責任部門、車間和全體員工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3)制定常規授權的授權指導制度。規範特別授權的範圍、權限、程序和責任,嚴格控制特別授權。企業各級管理者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承擔責任。企業應當實行重大業務和事項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4)規範會計工作。會計制度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準則體系,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建立財產安全保護機制。建立日常財產管理制度和定期盤點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觸摸和處理財產。
(6)建立預算控制機制。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責任和權限,規範預算編制、審批、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7)建立運營分析機制。建立經營分析體系,管理層要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融資、財務等信息,采用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經營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找原因並加以改進。
(8)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和實施績效考核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部門、車間和全體員工的績效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員工工資、晉升、考核、降職、崗位調整和辭退的依據。
(9)建立風險預控和應急機制體系。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采用綜合控制措施對各項業務和事項進行有效控制。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針對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範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10)建立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形成合理適用的審計監督體系。在內部控制實施過程中,要明確和完善內部審計部門和其他內部部門在內部監督中的責任和權力,規範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監督內部控制的規範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