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政策與2018年幾乎沒有變化。
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⑷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報名條件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擴展資料
考試日程
(壹)2018年10月22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相關事項。
(二)2018年11月1日至30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報名系統中繳費系統延開至12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報名時間及次數。
(三)2019年4月11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19年5月11日開始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五)2019年5月31日前,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媒體上公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