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認為,其客戶獲得的積分提供了壹項主要資產,應視為壹項單獨的履約義務。客戶購買的單個售價合計250萬元。考慮積分匯率,甲公司估算積分個人售價為20000元(250*80%*0.1),其中已使用654.38+0.5萬元,剩余5000元,交易價格按照商品與積分個人售價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待確認收入金額(包括售出商品和使用的1.5萬積分)=((250+1.5)/(250+2))* 250 = 249.50。
分配給未使用積分的交易價格=((0.5)/(250+2))*250≈0.5萬。
借:銀行存款25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49.5
合同負債0.5
2.錯誤。
根據最新會計準則,當壹項交易包含多項履約義務時,為了使企業分配給每項單項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能夠反映其將承諾的相關商品轉讓給客戶預計將收到的對價金額,企業應當在合同開始日按照每項單項履約義務承諾的單項銷售價格的相對比例將交易價格分配給每項履約義務。
因此,在本題中,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按照贈品的公允價值和商品的銷售價格將交易價格分攤到贈品和商品中,分別確認贈品和商品的收入。並根據贈品的成本和售價分別確認銷售成本。
3、
借方:銀行存款9(=0.5*20*0.9)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X電視9(=0.5*20*0.9)
借:主營業務成本-X電視8.4(=0.42*20)
貸款:庫存商品-X電視8.4
4、
借方:銀行存款41(=0.82*5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Y空調36.9(=0.82*50*0.9)
預計負債-應付退貨-Y空調4.1
借:主營業務成本-Y空調33.3(=0.74*50*0.9)
應收退貨成本-Y空調3.7(=0.74*50*0.1)
貸款:庫存商品-Y空調37
5.返還期限屆滿,返還三臺空調,剩余兩臺確認為收入。
借:預計負債-應付退貨-Y空調2.46(=0.82*3)
預計負債-應付退貨款-Y空調1.64(= 0.82 *(50 * 0.1-3))
貸款:銀行存款2.46
主營業務收入1.64
6.在退貨期限內未退貨。
借:預計負債-應付退貨-Y空調4.1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4.1
7.不是所有的點都用上了。
借方:合同債務0.5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