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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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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

1、自考文憑國家是否承認學歷?自考畢業生與普通畢業生待遇有何異同?

答:《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國家舉辦的權威性考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國發(1988)15號文件規定,國家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承認自學考試文憑,自考文憑與普通生的畢業文憑具有相同的效力,享受同等的待遇。成績符合要求者可授予相應學位,國家承認其具有同等的學歷。

2、自考助學班的性質是什麽?

答:我國高等教育分三種形式:自學考試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考錄取),成人高等教育。自92年起國家規定允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考試,並允許參加省級統考的考生可以參加主考院校的舉辦的助學班學習,助學班教育形式就是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正常教育,但壹般“組學班”名詞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

3、自考考試的形式如何?

答:考試分區考和溝通考,區考:每年(1、4、10)三次考試,在學校參加區自考委組織命題考試,每次可考4門以內(包括4門)。溝通考:經廣西自學考試招生考試院同意,我院自學考試助學班部分專業有1/3的課程可參加我校其它教育形式的課程考試,這些課程通過學校組織的考試即可獲得相應的學分,考試全部通過則發予相應文憑。

4、自考本科能否考研及考公務員?

答:可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文憑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因此獲得自考本科文憑者同樣可以參加公務員或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

5、學習周期結束後,考試尚未全部通過怎麽辦?

答:無需再交學費,免費重修未通過的課程,繼續參考試,直至考完獲得畢業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