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壹)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盈余收入、逾期包裝保證金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壞賬損失處理後收回的應收賬款。
2008年6月5438+10月自學考試《財務管理》4號真題簡答。
簡述財務分析的含義和意義。
(1)財務分析是指利用財務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運用科學的方法,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比較和評價,以幫助企業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和國家稅務機關掌握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經營決策的壹項管理工作。
(2)意義:①開展財務分析有利於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