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承包公司的計費和結算:
借方:應收賬款-* *公司或預收賬款-* *公司。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或工程結算收入)
二、收到工程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公司(或預收賬款-* *公司)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因此,總承包商應按照向施工方收取的價款全額開具建安發票。分包商應根據向總包商收取的價格向總包商開具建安發票。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其他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其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