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第三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8月6日起。
關於做好自治區第三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201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各州市財政局: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新財稅[2005]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2011年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計劃每季度組織壹次,2011第三季度考試定於9月2日開始。現將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組織領導
2011第三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在自治區財政廳的統壹領導和部署下,由各地、州、市財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序進行。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每科考試時間為50分鐘。
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人員,必須同時通過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的考試成績,方可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其財經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合格,方可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報名
1,報名條件
凡遵守會計及其他財經法規,具有良好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基本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吊銷之日起五年內(含五年)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2.註冊方法
全區實行網上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報名時間:8月6日0時至8月9日14時(北京時間)2011;現場確認時間為8月15日至8月19日。
網上報名網站為自治區財政廳網站(/web/xjft/hjgl/),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該網站完成報名。
報名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後,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自選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繳費、照相等相關手續。符合《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申請免考基礎會計和初級電算化會計科目的,須攜帶本人學歷證明原件;同時,已通過今年珠算五級考試並申請免試初級電算化會計科目的報考者,須攜帶今年珠算五級考試合格證明。
各級財政部門在組織報名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報名條件,對部分科目申請免試的報名者要認真審核。
3.註冊信息確認點設置和設備配置要求
各地州市要本著為考生服務的原則,合理設置報名信息確認點,每個縣市至少設置1。報名信息確認在網上進行,各報名確認點必須設置自助設備,為考生提供自助網上報名服務。
四、考試時間
2011自治區第三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2日開考。具體科目和時間見準考證。8月25日起,考生自行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嚴格遵循考試流程。由於種種原因,逾期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只能參加下壹次統考,需要重新申請報名並確認繳費後才能參加考試。
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年(365天)內向當地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未辦理的,考試成績無效。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時間表
1 8月6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可通過多種形式公布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和報名方式,並通過財政內網及時上報考試大綱和輔導用書數量;
2.8月20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已完成註冊信息確認工作;
3.8月21前,上報備考信息;
4.8月25日起,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5、8月31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並將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報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6、9月1日前,各地財政部門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前準備工作;
7.9月2日起考試;
8.考試結束後2日內上報考試工作總結;
9.考試機構公布合格標準後,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打印成績通知單。
各地財政部門在組織考試時,應按照新頒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規定和規則執行。
六、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門制定並發布。根據財政部2008年修訂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和《會計基礎考試大綱》,《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基礎指導材料》編寫組編寫並由中國商務出版社出版。《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大綱》未作修改,繼續使用原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考生可根據需要自願購買。
七、收費標準及分配和使用
1,收費標準。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統壹考試應嚴格執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1998]37號文件的規定。報名費每位考生10元,考試費每科30元。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的考試報名費、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考試費在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統壹考試時壹並收取。
財務部會計部
8月4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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