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繼續補發原告檔案外,還應適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
2.如果人事局沒有檔案,當事人可以去當地政府部門的檔案館或檔案室,或者從勞動局到市檔案館到社區檔案館查詢,看看有沒有檔案;
3.如果實在找不到檔案,可以找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部門。這些部門要保留委托人的工資檔案信息,因為新員工參保時,單位會給社保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如果客戶在社保經辦機構找到了原單位申報的材料,客戶會根據這個材料去勞動保障局補辦妳的檔案,最好能找到客戶的招聘表,或者能證明妳當時在單位領工資的證明。
二、丟失檔案內容:錄取通知書、學生證、成績單、畢業證、高考名單、畢業學校、誌願、高考成績、錄取通知書等。從高中到大學的各類學生註冊資料;學分、畢業鑒定、畢業論文等。大學裏的各門課程,工作後的報到證,招聘手續,勞動合同等。這些材料都需要加蓋公章,以保證材料的真實性。
三、文件遺失補辦流程
1,學籍檔案數據是我們在校期間產生的壹些數據。如果我們直接回學校檔案室補辦檔案,檔案室的老師是不會受理的,所以這個時候大家壹定要提前和學校老師取得聯系,讓他幫忙開具檔案丟失證明。
2.接下來帶上檔案丟失證明、畢業證和身份證等材料,去學校檔案室說明妳的檔案丟失情況,申請壹份檔案補發申請表,然後如實填寫妳的申請信息。
3.填完申請表,我們就可以根據我們檔案裏的材料壹個壹個的填了。壹般重要的材料有我們的招生登記表、錄取通知書、學籍信息表、報告單、個人評價、個人基本信息表等等。
4.在完成所有材料後,我們還需要將材料提交給檔案管理處的老師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才能裝袋蓋章,然後這個檔案會上報就業指導中心並加蓋公章,他們會蓋章存檔。經過這個過程,我們的學籍檔案就完成了。
5.在基本完成學籍檔案的更換後,再來判斷自己是否有工作經驗。如果我們參加工作後人事檔案丟失了,那麽就需要去原單位補辦相應的材料。如果沒有,我們可以忽略這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四十八條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檔案部門和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國家所有的檔案丟失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復制或者公布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三)買賣或者非法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四)篡改、損毀、偽造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
(五)向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出賣或者贈送檔案的;
(六)不按期歸檔或者移交檔案,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照規定向社會開放、提供利用檔案的;
(八)明知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而不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檔案損毀或者丟失,或者因檔案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的;
(九)檔案安全事故發生後,不采取搶救措施或者隱瞞、拒絕調查的;
(十)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毀或者丟失的。